
10月15日,成都发布《成都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(修订)》,涉及取消“本市缴存”限制,符合条件的异地缴存人也可申请办理“商转公”贷款业务。在原15家公积金贷款合作银行基础上,与成都公积金中心签订《商转公贷款合作协议》的商业银行均可参与办理“商转公”贷款业务。
\n该办法自2025年10月15日起正式施行,有效期五年。这契合多地通过优化公积金政策激活住房需求的趋势,同时对本地房企而言,该政策可以扩大购房客群、加速存量去化,强化市场对其销售修复及资金回笼的预期。
\n原标题:成都“商转公”政策进一步扩大受益范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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